首页 > 创业政策 > 正文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
2018-06-28 14:13:58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网站   评论:0 点击:

2018年安徽省新认定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要求及补助政策来了

      由于安徽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皖政〔2018〕46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内容: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中小企业是“制造强省”的基础所在,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既是落实《安徽省制造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的需要,也是持续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活力、培育新动能的要求。2014年,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经省政府同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经信中小企函〔2014〕162号)。近年来,我委持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了一大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累计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700户。这批企业仅占全省规上中小工业企业数量的8.4%,却贡献了14.7%的营业收入和20%的利润,小企业作出了大贡献,小块头焕发了大能量。这批企业秉承“做专才能做精、做精才能做强、做强才能做久”的发展理念,以“研发一流技术、制造一流产品、实施一流管理”为目标,涌现出一批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的“单打冠军”,在境内外主板成功上市的企业30户,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工业经济发展。《安徽省“十三五”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数要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0%-15%,总数达到3000户以上。

  为进一步明确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导向,弘扬工匠精神,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形成“安徽智造”竞争新优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5月24日,省政府召开第12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我委关于《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5月30日,省政府正式印发《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亮点

  一是突出导向作用,明晰发展方向和目标。《意见》提出,将“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作为引导我省中小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方向。提出到2020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3000户以上,引导并推动这批企业“以质取胜”,做国内细分市场的领导者,成为“安徽智造、安徽创造”的代表。

  二是聚焦制造强省,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各地支柱产业,扶持一批企业成为国内细分市场领域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和“行业小巨人”,并在增强创新能力、强化载体建设、提升质量品牌、提升信息化水平、促进协作配套、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三是强化保障措施,注重解决突出问题。《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优化金融服务、加强监测督查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同时,还对加强培育指导、完善服务体系作出了具体部署。在培育指导上,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指导各市开展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在完善服务体系上,建立覆盖全省的网络化智慧化企业服务平台。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等三大部分:

  (1)总体要求。《意见》提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为契机,加强政策扶持,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引导中小企业坚定不移地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在发展方向上,《意见》提出,引导制造业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专业化”,即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精细化”,即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特色化”,即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新颖化”,即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在发展目标上,《意见》提出,以“研发一流技术、制造一流产品、培育一流企业家、实施一流管理”为目标,培育一大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技术服务出色、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单打冠军”;壮大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行业小巨人”。力争到2020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3000户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行业小巨人”50户,成为发展新兴产业的新引擎、引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

  (2)重点任务。《意见》提出8项任务:一是加强培育指导。坚持梯次培育、动态管理,每年培育入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户,并认定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500户左右。二是增强创新能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用合作,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步伐。推进“机器换人”,全省每年组织中小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3000台。三是强化载体建设。依托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专业镇等载体,提升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块状”发展水平。鼓励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园区)建设标准化多层厂房,降低政府投资建设的工业标准化厂房租金。每年培育认定30个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专业镇建立健全“五个一”公共服务体系。四是提升质量品牌。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和安徽工业精品培育提升行动,每年培育认定省级新产品300个、工业精品50个。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建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申报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五是完善服务体系。重点培育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0家,进一步完善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市场开发、财务指导、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普惠服务。六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平台入口以及数据信息、计算能力等资源,实现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每年认定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80个。七是促进协作配套。鼓励“龙头+配套”协同发展,举办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配套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八是提高管理水平。每年评选全省制造业优秀企业家50名,培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管1000人次。打造具有工匠精神的企业技工队伍,每两年评选200名安徽省技术能手、100名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50名“江淮杰出工匠”。

  (三)推进措施。《意见》明确4项工作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将“专精特新”发展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的目标考核。完善认定标准和程序。二是强化资金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设立并运营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主要投向“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三是优化金融服务,大力推广“税融通”、续贷过桥资金及新型政银担业务等金融创新产品。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动确认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每年推动1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安徽专精特新板”挂牌。四是加强监测督查,建立和完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进工作的督查力度。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状

  目前,全省已累计培育认定1700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资产已达3363亿

  据悉,目前,全省已累计培育认定1700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安徽省企业生产运行分析系统监测,目前有1640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截至2017年底,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资产已达3363亿元,同比增长14.9%。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61亿元,同比增长14.5%;利润总额287.8亿元,同比增长16.9%,呈现出资产、就业、速度、效益全面上升的良好态势。164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虽然仅占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数量的8%,却贡献了9.6%的主营业务收入和12.6%的利润,小块头焕发了大能量。

  企业经营规模较为集中 发展速度较快

  从经营规模看,企业经营规模较为集中,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户均主营业务收入为2.54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62户,占比4%;5亿元-10亿元144户,占比9%;1亿元-5亿元783户,占比47%;5000万元-1亿元293户,占比18%;5000万元以下358户,占比22%。

  从发展速度看,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营业收入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平均增速达到15%。其中,30%以上的430户,占比26.2%;10%-30%的480户,占比29.3%;10%以下的730户,占比44.5%。

  从经济效益看,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利润总额为287.8亿元,户均利润为1755万元。其中,5000万元以上139户,占比8 %;2000万元-5000万元238户,占比15%;1000万元-2000万元237户,占比14%;500万元-1000万元257户,占比16%;500万元以下769户,占比47%。

  企业分布区域和行业较为集中

  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区域分布较为集中,江淮地区数量最多,皖南地区次之。其中合肥、芜湖和安庆位居前三,分别占比13.59%、9.24%和8.94%。

  同时,行业分布较为集中,装备制造644户,占比39.2%;轻工537户、占比32.6%;电子信息110户、占比6.7%;医药89户、占比5.4%;化工111户、占比6.8%;冶金57户、占比3.5%;建材49户、占比3%;纺织48户、占比2.9%。

  附件2: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和成长型小微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 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3、 对评为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

  4、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采取补贴等方式,对融资期限3年期及以上业务,按照融资规模8%的比例对融资租赁中小企业进行补贴,每户企业最高可达500万元。

  5、设立并运营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主要投向“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

  附件3: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加快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运行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制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义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

  二、内涵及特征

  (一)专业化。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二)精细化。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三)特色化。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中小企业特色的产品。

  (四)新颖化。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三、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标准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企业,均可申报认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

  2. 是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3. 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中小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4.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在申请或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 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3. 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4. 有偷、漏税行为的;

  5.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
下一篇:《“创业江淮”行动计划 (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