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创业政策 > 正文

关于举办第一届“赢在江淮”全省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5-08-24 16:43: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团市委,省直有关单位、部分高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团市委,省直有关单位、部分高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皖政办〔2015〕39号)精神,积极搭建全省创业创新竞赛平台,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决定于2015年8月至2016年5月间,举办第一届“赢在江淮”全省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创业创新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把大赛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抓好组织实施,按照大赛组委会的具体安排,落实好大赛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可成立市级大赛组委会并确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初赛的组织实施以及后续赛事的联系协调等。各市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请于2015年8月14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三、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大赛的宣传和组织动员工作。各地可将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大赛标识、海报等宣传资料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以及高校张贴和发放,并广泛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和基层平台进行宣传,让更多创业者了解大赛、参与大赛。
       四、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各地要创造条件积极为参赛选手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方便参赛选手获取信息报名参赛,尽心做好参赛期间各项服务工作。对符合创业帮扶政策条件的参赛团队,各地应优先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大赛组委会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安徽就业网、安徽人才网设立专栏,发布大赛信息并受理选手报名等事宜,选手报名表、创业计划书模板等大赛技术文件均可通过网络下载。大赛组委会将通过网站对各阶段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请及时予以关注。各地在大赛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第一届“赢在江淮”全省创业大赛方案

       一、大赛目的
      贯彻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方针,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和公益社团优势,携手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竞赛促进创业成果展示交流,树立创业典型,挖掘创业项目,帮扶创业实践,进而在全省弘扬创业创新文化,激发创业创新热情,营造创业创新氛围,激励更多城乡劳动者投身创业创新活动。
       二、大赛名称
       第一届“赢在江淮”全省创业大赛。
       三、大赛主题
       激情创业,圆梦江淮。
       四、大赛时间
      2015年8月—2016年5月。
       五、大赛组织
      (一)参与单位
       1.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共青团省委。
      2.承办单位:省就业促进会。
      3.协办单位: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华普亿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
      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具体领导,负责大赛各项赛事活动的计划安排、组织协调、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秘书处下设若干工作组,成员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兼任。
      六、参赛对象
      参赛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在本省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且注册时间在3年以内(2013年1月1日以后),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二)拥有合法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符合本省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创新性;
     (四)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五)吸纳就业2人及以上(不含项目发起人);
     (六)未在其他省级以上创业创新竞赛中获得过奖项。
参赛选手必须为参赛项目实际发起人。参赛项目有共同发起人的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参赛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七、比赛形式
     (一)创业(商业)计划书评审
考察选手提交的创业(商业)计划书的真实性、创新性、可行性,筛选优秀的创业项目和创业计划。
     (二)现场面试
考察选手对市场、产业、产品、技术、商业模式、运营计划等方面的运筹能力,以及语言表达、沟通应变能力等。
     (三)企业模拟经营
考察选手的经营管理意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决策能力,考察选手对创业初期关键经营要素的把握。
     (四)项目展示及现场答辩
考察选手的创业潜质和综合素质,检验参选创业项目、创业计划实际可操作性。
      八、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报名及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报名及初赛
     1.时间安排:2015年8月—11月。
     2.实施单位:各市大赛组委会及其工作机构。
     3.报名方式:2015年8月15日以后(具体时间各市自行确定),选手可在大赛指定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并向当地初赛承办机构提交报名表、承诺书、创业计划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书面材料。
     4.初赛形式:具体形式不限,重点对参赛项目真实性和创新性、项目实施计划及项目前景等进行评估,并参照大赛技术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分。
     5.项目辅导:对重点推荐项目计划书撰写及答辩进行辅导,进一步提高选手对于项目整体的认知及表现力,提升项目在市场环境中的融资成功率。
     6.推荐报送:初赛结束后2015年12月15日前,根据初赛结果择优推荐10-15个项目参加全省复赛,并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初赛报告和推荐晋级复赛项目的有关资料(含创业计划书电子版、项目展示ppt文件、视频文件等)。
      (二)复赛
      1.时间安排:2016年2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2.实施单位:大赛组委会。
      3.竞赛形式:(1)创业(商业)计划书评审。采取线上评审方式,邀请若干名省内外创业指导专家、风险投资机构及企业家代表组成专家评审组,根据评审标准对创业(商业)计划书内容(结合参赛项目的其他资料)进行远程在线评审、打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筛选出前50个项目进入现场面试环节比赛。
     (2)现场面试。由选手对项目情况进行PPT演示介绍,复赛评审专家对项目的商业模式、市场前景、运营计划等方面进行提问,选手答辩。此环节由参赛团队成员共同参加,可指派一人完成主要比赛内容,其余成员对内容作补充。评审专家根据选手表现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3)企业模拟经营(150分钟左右)。通过大赛组委会指定的企业模拟经营竞赛软件操作,现场进行企业模拟经营培训及比赛。为保证竞赛公平性,所有参赛团队所经营的模拟企业属于同一行业、拥有相同的初始资金和经营环境。
       参赛团队可提前登录大赛网站观看软件操作的讲解视频。为确保公平公正,讲解视频所模拟经营的企业在行业、资金等关键指标设置上将主动回避正式比赛环节的相关设置。
      复赛成绩由现场面试和企业模拟经营两个环节的得分按7:3合成后得出。大赛组委会按照复赛成绩从高到低,取前20名参赛团队进入决赛。
    (三)决赛
      1.时间安排:2016年3月—5月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2.实施单位:大赛组委会。
      3.竞赛形式:(1)项目展示。20支决赛团队按照抽签顺序参加此环节比赛,选手出场前播放参赛项目展示视频,选手上场后进行现场展示,由企业家、创业研究专家和风险投资机构代表等组成的专家评委进行点评、打分。
      (2)现场答辩。由专家评委按照参赛团队抽签顺序,针对项目进行提问,参赛团队进行现场回答,由专家评委点评、打分。
      (3)案例分析。参赛团队代表抽取案例分析题目,现场回答案例中提出的问题,由专家评委点评、打分。
决赛成绩由项目展示、现场答辩和案例分析三个环节的得分相加得出。现场公布参赛团队的最后得分,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列,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
       九、奖项设置
决赛设一、二、三等奖、优胜奖,以及优秀组织奖、突出贡献奖共六个奖项:
     (一)一等奖1个,奖励5万元;
     (二)二等奖3个,各奖励2万元;
     (三)三等奖5个,各奖励1万元;
     (四)优胜奖11个,各奖励5000元;
     (五)优秀组织奖5个,授予初赛组织工作成绩出色的市级大赛工作机构,各奖励5000元;
     (六)突出贡献奖若干个,授予在此次大赛组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相关单位。
以上奖项均以大赛组委会名义授予奖杯(牌)或证书。
       十、后续支持与服务
所有参赛项目创业(商业)计划书专家评审意见由初赛、复赛实施单位负责反馈各参赛团队。
       所有晋级复赛项目由各市公共创业服务指导机构给予重点跟踪指导和扶持。
所有晋级决赛项目可申请大赛组委会推荐提交安徽青年创业引导资金管理机构评审,评审通过可获得5—200万元创业贷款,其中创新性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创业项目可获得100--300万元股权投资。
根据第三届全国创业专项大赛参赛条件和名额分配情况,决赛总成绩排名居前的项目可由大赛组委会推荐,直接晋级全国复赛。
      十一、宣传报道及相关活动
     (一)宣传报道
     1.大赛组委会聘请专业人员设计大赛标志,统一印制发放宣传资料。
     2.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安徽就业网、安徽人才网设立专栏,及时报道大赛进展。
     3.初赛阶段各地媒体广泛报道,复赛、决赛阶段邀请省内主要媒体参与报道。
     (二)相关活动
在复赛和决赛承办地举办系列活动,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社会公益机构和新闻媒体发挥作用,为参赛选手及其他创业者提供指导、培训、对接、融资等深度服务。
      十二、经费来源
     大赛的组织发动、社会宣传、专家评审等费用由主办单位从就业创业工作相关经费中统筹安排,大赛奖金通过企业赞助等渠道统筹安排。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工作费用自行解决。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印发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安徽省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下一篇:关于开展“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工作试点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