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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对创业贷款的扶持政策
2013-08-01 16:26:02   来源:本站   评论:0 点击:

申请对象: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失业人员,在创业过程中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种类:个人贷款中下岗失业人员创业...

申请对象: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失业人员,在创业过程中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贷款种类:个人贷款中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可申请5万元;妇女创业可申请8万元;大学生创业可申请10万元;组织起来就业可申请30—50万元。个人贷款政府给予2年全额贴息。
申请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营业执照》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担保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程序
一是本市户籍且属于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的贷款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居委申请。社居委评估申请人诚信程度并掌握基本情况后在《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小额贷款担保经办机构申请贷款。

二是非本市户籍但属于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的贷款人,且创业项目在本市的,由创业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小额贷款担保经办机构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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