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费减负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活力
2017-10-25 11:23:27 来源:合肥市人社局 评论:0 点击:
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6号)、《关于阶段性降低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33号)和《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8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分别下调至19%和1%,2017年1月失业保险单位费率再次下调至0.5%。
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市征缴中心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积极向社会群体和参保单位进行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密切联系地税、局信息中心等部门,切实保证政策落到实处、工作有序推进;工作开展过程中,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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