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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扶持初创阶段创新创业团队实施办法(试行)》
2014-02-14 11:54:08   来源:绵阳晚报   评论:0 点击:

近日,经绵阳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同意,《绵阳市扶持初创阶段创新创业团队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我市将对初创阶...

      近日,经绵阳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同意,《绵阳市扶持初创阶段创新创业团队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我市将对初创阶段的创新创业团队进行资助,被认定为扶持对象的创新创业团队,将获得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已出台多项激励政策的绵阳正在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梦想伊甸园。

      据悉,《办法》立足“创意、创新、创业”,着力扶持一批起点高、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初创阶段的创新创

业团队,为推动绵阳建设西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办法》指出,扶持初创阶段创新创业团队,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服务产业、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重点扶持科技城范围内(含科技城军民融合创新驱动核心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金家林总部经济试验区、游仙经开区(五里梁)、江油特钢产业园、安县工业园、北川通航产业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近期优先扶持“2+7”优势产业等领域的起点高、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初创阶段的创新创业团队。“2”即电子信息产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两大主导产业,“7”即北斗卫星导航、通用航空、新一代显示技术、3D打印、大数据和新一代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环保等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办法》对扶持条件和要求、申报与认定作了规定,明确对初创阶段的创新创业团队从项目带动、学习交流、提供平台、经费资助4个方面给予扶持。在项目带动方面,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承担国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市级科技计划立项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鼓励和支持团队开展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专利以及申报科技奖励。在学习交流方面,支持创新创业团队参加国际、国内重大学术会议,支持团队成员到国内外知名研究院所、高校、企业培训深造,搭建团队与相关领域团队、专家间交流平台;围绕团队研究领域的新进展、新突破,邀请相关行业的团队、专家来绵交流指导。在提供平台方面,支持创新创业团队参加各类项目推介会、成果对接会,其科技成果可优先进入科技城创新中心孵化转化;鼓励团队参与共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创业平台。在经费资助方面,以入股、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从省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对被确定为扶持对象的创新创业团队,每个给予50-200万元资助,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研发和成果产业化。其中,对创新团队的资助实行一次性拨付,对创业团队的资助实行分期拨付,首年拨付40%,第二年拨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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