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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师认证培训
2014-06-16 15:00: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劳动关系协调师认证培训 近年来,国内劳动保障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在此背景下随...

劳动关系协调师认证培训

   近年来,国内劳动保障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在此背景下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培训和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80号)文件精神,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培训和资格鉴定,这意味着全省劳动关系协调员今后将实现持证上岗。我中心作为全省唯一试点的培训机构,现面向社会开设首期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班。
   培训对象:
   1.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人事、劳动、工资(薪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管理等协调协商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2.从事社会保险、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律师行业涉及劳动关系的相关人员;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是基层从事劳动关系、劳动工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
   4.地方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工会从事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5.企业调解、行业调解、街道(乡镇)调解以及人民调解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6.社会上从事劳动法和劳动关系咨询事务人员;
   7.社会各界有志于从事或即将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人员。
   8、已获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者;
   9、各大院校、培训机构相关专业教师;
   课程大纲:依据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六大职业功能模块进行授课。主要包括以下六大模块内容:
   模块一: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模块二:劳动合同管理
   模块三: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模块四: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模块五: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模块六: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证    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培训方式: 远程教学+考前面授辅导
   考试费用:
   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258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鉴定费)
   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198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鉴定费)
   报名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2份,6张2寸彩色证件照及同底电子版照片、工作证明2份。
   报名地址:合肥市淮河路260号工商联人力资源市场培训中心办公室  
   电    话:0551—62626366   62619808   (鲁老师、谈老师)
   传    真:0551--62696750
   网络咨询:QQ 11749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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