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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创业师资培训工作意见建议的函
2016-11-03 09:46:5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征求创业师资培训工作意见建议的函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和改进创业培训师资培养工作,我厅起草了《关于加强创业培训师资培...

关于征求创业师资培训工作意见建议的函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和改进创业培训师资培养工作,我厅起草了《关于加强创业培训师资培养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并于2016年8月15日前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联系人:任国胜,0551-62635675(传真)。
 
 

2016年8月8日
 

 

关于加强创业培训师资培养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全省创业培训提质增量,更好服务“双创”工作大局,经研究决定,对创业培训师资培养工作机制进行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2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皖政办〔2015〕39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秘〔2016〕151号)的部署,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调动各地积极性,更好满足培训需求,建立符合新形势要求的师资培养工作机制。

       主要任务

      (一)规范开展师资培训。
        从2016年下半年起,经省厅备案同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主开展创业师资培训。
       1.计划申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于每年12月1日前和6月1日前申报半年师资培训计划(2016年下半年师资培训计划于9月10日前申报),由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审核后汇总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备案,并在安徽就业网公开发布(详见附件1)。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可以根据创业师资培训的需要,指定部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相应师资培训任务。
       2.开班通知。培训承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开班30日前印发培训通知,分送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抄送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并于安徽就业网公开发布。省劳动就业服务局按规定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备案,并协调派遣授课培训师。
      3.组织报名。师资培训报名面向全省,培训承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培训报名及资格初审,并于开班5日前将参训人员汇总名单报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复审。师资培训每班30人,每期培训不超过两个班。原则上本地学员数量不超过当期培训总人数的50%,另外50%参训名额平均分配给其他各市,由各市人社部门从师资培养对象中择优推荐。未按时推荐或推荐名额不足的,由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协调,从承办地或其他市师资培养对象中递补(不再受名额比例限制)。
      4.培训实施。师资培训须按相应技术标准组织实施,由承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可委托下属机构承办,或通过招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承办,省劳动就业服务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抽查。师资培训管理要求及技术标准仍按照人社部《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331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创业模拟实训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发〔2011〕1号)、《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试点推广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发〔2016〕9号)等规定执行,教学过程全程录像。
       (二)公开遴选培养对象。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制定师资培养长期计划,并将师资培养对象遴选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持续开展。坚持开放、共享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创业培训老师,优先吸纳具备相关专业学历背景和培训从业经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自主创业者、创投风投机构人员等,不断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规范遴选流程,推行信息公开、面试筛选、结果公示、签订承诺书等具体制度。
      (三)严格资格考核。
培训班考核由培训师主导,并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程执行。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由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审核后汇总上报,并统一申领、发放相应类别合格证书。
      (四)规范资金支出。
创业培训师资培训所需经费,按照财政部门会议培训的相关规定,从省下拨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培训经费支出原始凭证由承办市人社部门按财务制度汇总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转账支付有关单位和人员。参训学员住宿费自理,就餐按会议培训标准统一安排。培训师的交通、住宿等费用不得高于本地区差旅费标准,课酬按每人每天不高于1000元标准支付。
     (五) 组织开展教学比赛(师资选评)。
省厅每年组织一次全省创业培训师资教学比赛(师资选评)活动,由指定的市级人社部门承办,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并参照师资培训经费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执行。比赛按师资类别级别分组进行,比赛形式参照师资选评程序设定。各组别比赛排名作为讲师选评、培训师选拔、师资星级评定的直接依据,比赛具体办法另行通知。根据《安徽省创业培训师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提高班培训合格仍作为参加讲师选评或相应级别比赛的前置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师资培养是开展创业培训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市人社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摸清底数,合理制定规划,严格执行标准,有效落实师资培养各环节工作责任,确保师资培养数量、质量满足本地区创业培训需求。
      (二)严肃各项纪律。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承办单位不按规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致使师资培训管理混乱,培训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取消下年度师资培训承办资格。对师资培养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基础管理师资班教学管理资料(含培训通知、报名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签到表、每日意见反馈表、试讲评分表、笔试试卷、财务单据复印件等)由承办市人社部门归档留存。师资班学员成绩单(附件2)、培训师授课意见反馈表(附件3)、创业培训师资班活动报告(附件4)、创业培训证书需求审核表(附件5)等相关资料经签字盖章后交省劳动就业服务局。
     (四)确保资金安全。有关市人社部门要遵循勤俭节约原则举办师资培训、教学比赛等活动,加强师资培养经费支出审批监管,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超出范围和标准支出资金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16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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